在路上的阳光



春天了,就算有沙尘,可是毕竟是春天啊!
 
Yoko @ 2009-10-21 22:01

今天上课,讲到诗与酒“酒入愁肠/有七分化成月光/还有三分/啸成剑气/你绣口一吐/就是半个盛唐”,突然想起大学毕业时吃散伙饭。大家都从未如此之醉,酒影灯光里只是喊着“我们一定要幸福”,引旁人侧目。那时的场景,现在想想真是好笑,真是年轻。可是让自己这样好笑这样的年轻的心境可能再也没有了。­

前一阵子看杜甫、苏轼。我觉得对这两个人已经到了可以读懂的年龄。我也可以深沉现实充满使命感。我以为我已经把李白忘记了。架子上的李太白全集已经很久没有翻过了。直到前几天收拾书,翻开来看,我才知道,他其实一直在我心灵的最深处,那是少年时的梦,是童年受到诗歌的最初的震撼。梦幻般地晶莹剔透,飞扬跳脱,挥洒不羁,肆意纵情。“小时不识月, 呼作白玉盘。 又疑瑶台镜, 飞在青云端”,要有怎样的自信和才气才能写下这样浑然天成的文章?真就像天上一轮皎洁的月,清新,妩媚,却也豪迈飘逸,信手拈来,潇洒之极。杜甫是属于尘世的,而李白早已超凡脱俗。很久不读,印象中的他只觉天真而脆弱,可是我已成长了,把他留在少年,留给那个还喜欢诗的浪漫年代。

惊觉之后,我决定,不忘记他。

马路说:忘记是许多人能做的唯一的事,可是我决定不忘记她。我也是。不让它只成为一个梦,而是在我的心里留一个很大很大的地方,放我的天真。




 
Yoko @ 2009-10-18 14:27

木末芙蓉花
深山发红萼
涧户寂无人
纷纷开且落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前几天重看《舞出我人生》。里面的Director Gordon很像Juliette Binoche ,但是还不一样。胸太大了。睿智,有气质。看着面熟,不是因为她像谁,而是我的确见过她,但是在哪里怎么也想不出来了。这样的记忆盲区总是让我有挫败感,然后就越有挫败感越是想不起来,恶性循环。
       今天早上看《万象》,里面在介绍Daniel Barenboim(丹尼尔·巴伦博伊姆),里面有一张他和Jackie du Pré(杰奎琳·杜普雷)的合影。我看着JAKIE,突然就想到《她比烟花寂寞》里的姐姐来了。她的姐姐,在《Hilary and Jackie》里的姐姐,受到妹妹恃着自己天才而任性对待的姐姐,和Director Gordon是同一个演员。我当年看这部片子的时候就觉和姐姐很像Juliette Binoche,现在还是同样感觉。Rachel Griffiths。
        我得承认,她真美。今天想起来就查了一下,原来她还演过《我最好朋友的婚礼》,我看过好几遍这部电影,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她演的是其中的哪一个角色。只好把电影再找出来,吓了我一跳,竟然是那两个搞怪的NEWHOUSE姐妹之一,而且居然最后那场婚礼戏里把舌头粘到大卫冰雕上。这个镜头我一直记得,觉得很好笑,可是我真没有想到竟然是她。
        这就是配角。我看过的几部电影里的配角。不是主角。可她一样有着自己的人生自己的喜怒哀乐。让我想起WALL-E的番外篇里那个小清洁工。无关宏旨,无关绚烂,无关英雄,只认真地活她的,活出自己的美丽。




 
Yoko @ 2009-10-17 20:47

       借书的风气有违天性,在其他任何情况下,借方成了贷方的奴隶,因负债而造成的社交上的重压改变了关系的平衡,影响之大,结果令一时的获得成为了永久的损失。对钱财而言确实如此,对书而言却并非全对。由于某些原因,借书的人觉得一旦书到手,书就是他的了。这样就抹杀了借与还之间的记忆和内疚,更糟的是连出借的一方也是这么想。为了面子好看,他可能正儿八经地要借方发誓尽快还书;而借书的人也同样正儿八经回答,如果不按期还书,Lord might seize his eyes。但这全是闹着玩的。书一旦离开就一去不复返了。出借的人怕被人认为无礼,绝不开口索还。借书的人呢,也绝口不提此事。 
       有没有妙法可挫败借书的人呢?也不是没有尝试。有人寄希望于贴在封面内页的一张小纸片,上面有EX LIBRIS的字样(自作聪明地画着各种戴眼镜的动物,可爱但毫无效果,还有书籍主人的名字:“罗森布拉提摩氏”)——好像有了拉丁文和印上尊姓大名就威力无穷了,足以扭转乾坤了,其实从来就没有用。有人可能试着偷换书皮——用《哭泣的大地》的护封着其实书名是《渥太华的利用率:一位女士的观点》。 
       万一不巧看到府上有一位宾客目不转睛盯着您的书,此情此景真是毛骨悚然之极。害怕的不是因为他可能对藏书评头论足。由藏书可看出某个人的鉴赏力,此话不假。其实大多数人倒乐意客人先是随便扫两眼,接着注视一会儿,然后觉得厌烦无趣,或不敢苟同,而转身走开。唉,不过更常见的是,客人双眼阴森,心里打着小九九,从一本书看到另一本书,就好像在热烘烘的舞厅里,盯着那些小妞滴溜溜乱转。可这还不是最惨的。等到客人的双眼不转了,主人的心啊,也不跳了。 客人身子一扭,手飘然伸向目光停止的地方。完了。你僵住了。他笑了。你听到了那个问题一字一顿迸了出来:“介意我借这本书看看吗?” 
         介意?我为什么要介意?我可是找遍了全欧洲和全北美洲,到了一九六九年四月才在巴黎的书摊上淘到这本书的。我想当时是十三号吧,那是个霏霏小雨的下午。书页中的某些章节折了角,其中的意义,对我来说,比心跳还重要;只要一触摸到书页,就令我像普鲁斯特那样想起如潮往事,回忆起我的初恋,我的最美的梦想。你就这么拿走,我该不该放在心上呢?我也别指望能要回它了吧?就算你是个君子,某一天把书还给我了,到那时我也是容颜憔悴了,而这本书也被你折磨得残破不堪了,对不?介什么意啊?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没事。希望你喜欢。”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谢谢。我下星期就还你。”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不急。慢慢看。”(说谎呢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——摘自罗杰·罗森布拉特撰写的独角剧《书痴》,并由他于一九九四年在纽约美国地方剧院表演。



 
Yoko @ 2009-10-17 20:46

RT


 
Yoko @ 2009-10-12 20:45

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,
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,
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,
And eternity in an hour.

 

 非常遗憾没能把数学学好。
数学也许是最接近真理东西,一切东西都可以用数来说明。它有那么多无限和永恒。它构成了我们这个世界。发现它与没有发现它,对生活来说可能没有什么改变。但是,它就是和谐美好的。无数条直线,我们没有能力表达,只能通过画在纸上的线。但是关于它的无限和永恒,永远记在我们的心间。

今天看了《费马的房间》《博士的爱情方程式》这两部看似完全没有关系的电影。有点感慨。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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